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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食堂改造项目

更新时间:2020-06-02 16:12:32  点击量: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闽中实招字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食堂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     

2) 工程建设规模:  25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根据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属于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且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0 63日起在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官网公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2063日至20206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  3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669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肆仟 元整(¥4000元),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6119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669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招标人官网上公示。

9公告其他说明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 莆田     

电话: 13850265898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0594-2661777     传真: /    

联系人:    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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